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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顺利完成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选举换届
发布时间:2017-04-10 21:57        来源:鲍雅
咸宁市顺利完成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选举换届
 


 
         “全市应到个人会员108人,实到98人。98人举手表决同意修改后的《咸宁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章程》;98人举手表决同意魏建国同志为会长的十九人理事会组成。现在我宣布,修改后的《咸宁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章程》和新一届理事会经表决通过!”4月8日上午,咸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分局局长杜莉红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员大会上作出了上述内容的宣布,标志着咸宁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选举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咸宁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成立于2004年3月,协会章程经过了12年未作变更; 原理事会由20人组成,90%以上的理事会成员行政人员兼任,而且大部份理事已退体或离开原工作岗位。2016年8月,市司法局基层科经市局党委同意后,着手推动和指导协会章程的修改和理事换届的筹备。其中修改后的《咸宁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章程》经过了起草、向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征求意见、汇总后召开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和科室坐谈会讨论、反馈给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再征求意见等多次的反复,到最后的定稿意见形成经过了半年有余,充分尊重了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意见表达和民主协商;新一届理事候选人以确保理事成员全部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产生为目标,并通过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民主选举形成。
 会员大会上,新当选的协会会长魏建国同志代表全体理事会成员向全体会员汇报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打算。会议明确,一是强化服务基层意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把好公正标尺,擦亮法律工作者身份牌;三是严格规范化管理,整体提升法工素质,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协会向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发出《勇担乡镇首席人民调解员倡议书》,倡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基层平安建设为己任,以“一感两度两率”的提升为标准,勇担乡镇首席人民调解员,甘做基层平安建设的铺路石。
        本次大会上,省司法厅基层处童稚桥副处长愉快地接受邀请,为市全体会员开启了交流、学习、对外宣传、管理四位一体的咸宁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建立的专有网站。(鲍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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